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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還有責任嗎?債務人抗辯權和抵銷權指的是什么?

2023-04-07 10:36:20 來源:法律解答網
一、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還有責任嗎

債權轉讓后原債權人還有責任,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應承擔以下責任。

1.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應該對債權的瑕疵負擔保責任。為了保護債務人的利益,特別是在合同中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情況下,單純轉讓債權很可能造成債務人利益的損害,所以我國賦予債務人抗辯權和抵銷權。

2.債權轉讓后債權轉讓人對債務人履行不能不承擔擔保責任。當合同債權全部轉讓的協議生效后,原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再存在,因而債的主體發生變化,由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。原債權人因轉讓協議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來債的關系,喪失債權人的地位,對債務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,原債權人不再享有權利,當然對債務人履行不能也不負擔保責任。

二、抵押車債權轉讓是否合法呢

抵押車債權轉讓是不合法的。

如果借款人無法進行還款時,貸款銀行或平臺債權轉讓通知借款人,如果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,貸款銀行或平臺只能講車輛進行抵押拍賣,將所得的款項償還貸款。

抵押車拍賣的合法正規受法律保護的,但是抵押車的購買是無法申請過后的,不過抵押車輛的保險以及年審等問題都是能夠正常進行,這一點購買者無需擔心。

轉讓債權有效,但他不是購車人,而是抵押擔保債權的受讓人。擔保公司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,借款合同清償期屆至時,債務人應向債權受讓人清償。如債務人無力清償,也不能另行達成還款協議,債權受讓人不能辦理車輛過戶,也不能直接取得車的所有權,只能就拍賣車輛所得的價款受償。無論是抵押還是質押,債權人與債務人在設立擔保物權時訂立的屆期不能清償,則由債權人直接取得抵押物、質押物所有權的流押、流質條款都是無效條款。要取得車輛的所有權,需等到債務履行期屆滿后,與債務人就抵押物、質押物抵充清償債務另行達成協議,如果找不到債務人,按法律應拍賣抵押物、質押物受償。

標簽: 債權轉讓 協議解除 解除條件 債權轉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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